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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關于2021年香港、澳門特區(qū)高等學校在我區(qū)招收自費生的通知
2021-04-25 17:14    來源:廣西招生考試院    

   
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,各高等學校:

2021年,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共有21所高等學校在廣西招收自費本科生。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的部分高等學校除招收自費本科生外,還將招收自費預科生和研究生。為做好此項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高等學校招收自費本科生辦法

(一)招生院校。

香港大學、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理工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嶺南大學、香港教育大學、香港公開大學、香港演藝學院、香港樹仁大學、珠海學院、香港恒生大學、東華學院、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等15所高等學校。

(二)招生對象。

戶籍在廣西且已參加我區(qū) 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(以下簡稱高考)報名的考生。

(三)報名。

1.報考香港大學、香港理工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、香港浸會大學、香港嶺南大學、香港教育大學、香港公開大學、香港演藝學院、香港樹仁大學、珠海學院、香港恒生大學、東華學院、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(以下簡稱香港13所單招院校)的考生直接向學校報名。

2.報考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按報考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方式報考,統(tǒng)一填報志愿。

(四)錄取辦法。

1.香港13所單招院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,于7月7日前完成錄取工作,并將錄取名單報我院。凡被香港13所單招院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,不再參加今年內地統(tǒng)一組織的高等學校錄取。

2.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安排在我區(qū)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提前批次錄取,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。

二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高等學校招收自費本科生、預科生及研究生辦法

(一)招生院校。

1.招收自費本科生、預科生的學校:澳門大學、澳門理工學院、澳門旅游學院、澳門科技大學、澳門城市大學、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等6所高等學校。

2.招收研究生的學校:澳門大學、澳門理工學院、澳門科技大學、澳門城市大學、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等5所高等學校。

(二)招生對象。

1.報考澳門6所高等學校自費本科生、預科生對象為戶籍在廣西且已參加我區(qū) 2021年高考報名的考生。

2.報考澳門5所高等學校研究生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
(1)在我區(qū)普通高等學校就讀且入學前戶籍也在教育部同意招生的31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。

(2)戶籍在廣西的本科往屆畢業(yè)生可報考工商管理、公共行政管理專業(yè),若報考其它專業(yè),必須參加內地全國碩士研究生統(tǒng)一入學考試且初試成績達到國家規(guī)定的A類分數線。

(三)報名。

凡報考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高等學校自費本科生、預科生及研究生的考生,直接向招生院校報名。

(四)錄取辦法。

1.本科生、預科生錄。焊鶕忌闹驹,由招生院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院校的相關要求進行錄取。

2.研究生錄取:由招生院校直接受理,并決定是否面試和錄取。如面試,招生院校自行聯系內地高等學校提供場地,負責將面試時間、地點及有關要求提前通知考生。

三、赴香港、澳門高等學校就讀新生的證件辦理

凡被香港、澳門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,憑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(赴香港讀書的新生還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(fā)的進入許可文件)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門的手續(xù)。

學生在香港、澳門就讀期間,其內地戶口仍保留。

四、學生管理

內地學生在香港、澳門高等學校就讀期間,應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學校的規(guī)章制度,學習期間的思想政治教育及遇到突發(fā)事件,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聯絡辦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聯絡辦公室分別負責管理和協助處理。

五、學歷、學位

內地學生在香港、澳門學業(yè)期滿,獲得高等學校頒發(fā)的學歷、學位證書,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承認。

六、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

在香港、澳門高等學校學習的內地學生畢業(yè)后,自主擇業(yè)。

七、其他事項

(一)請各設區(qū)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,各高等學校協助做好香港、澳門高等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宣傳介紹?忌缦朐攲嵙私庀愀邸拈T高等學校在內地招生相關情況,可登錄有關高等學校網站查詢或電話咨詢。

(二)如需參加面試,請?zhí)嵝芽忌鷩栏褡袷禺數匾咔榉揽匾,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。

 

附件:1.2021年香港單招院校在內地招生聯系及查詢方式

2.2021年澳門高等學校在內地招生聯系及查詢方式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4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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