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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做好我區(qū)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(yè)全區(qū)統(tǒng)一考試工作的通知
2019-11-01 09:20    來源:普招處    

桂招考委辦〔2019〕46號

 

各市、縣級教育局、招生辦(考試院),各有關高等學校:

為做好我區(qū)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(yè)全區(qū)統(tǒng)一考試(以下簡稱體育高考)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報名

(一)報名對象。

報考我區(qū)2020年體育高考的考生須符合我區(qū)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完成普通高考報名。只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、武術與民族傳統(tǒng)體育專業(yè)或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,可不參加體育高考報名,但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。

(二)報名時間及流程。

我區(qū)體育高考報名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步進行,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:30。考生須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(wǎng)站(http://shmarine.cn/),在“系統(tǒng)導航”中點擊“考試報名”欄目,選擇“2020年普通高考網(wǎng)上報名系統(tǒng)”,進行普通高考網(wǎng)上報名,同時在“加考科目”中勾選“體育高考”標志,并進入相應頁面選擇“體育專項”考試科目。

(三)報考費。

本次報名考試的收費標準按自治區(qū)物價局、財政廳《關于我區(qū)普通高考等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》(桂價費〔2009〕212號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體育高考報名費35元/人,考試費30元/人/科,共考5科,合計185元/人,在高考報名時進行網(wǎng)上繳交。

二、考試

(一)考試時間及地點。

1.第一批。

(1)場地適應時間:2019年12月4日。

(2)專項考試時間:2019年12月5日。

(3)身體素質考試時間:2019年12月6日至7日。

2.第二批。

(1)場地適應時間:2019年12月8日。

(2)專項考試時間:2019年12月9日。

(3)身體素質考試時間: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。

3.考試地點:廣西民族大學西校區(qū)及東校區(qū)。

(1)西校區(qū)地址:南寧市大學西路158號。

(2)東校區(qū)地址: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。

4.各市分批情況及考場安排將另文公布。

(二)考試內(nèi)容及分值。

考試科目由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兩部分組成,身體素質考試滿分為60分,體育專項考試滿分為40分,考生成績?yōu)樯眢w素質考試得分與體育專項考試得分之和,滿分為100分。

1.身體素質考試包括100米、800米、立定跳遠和后拋實心球等4個項目,每個項目分值25分,考生該科目得分為4個項目得分之和×60%。

2.體育專項考試分為籃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田徑、體操、武術、游泳、舉重等10個項目,考生可以從中任選1個項目參加考試(其中田徑專項由9個小項目構成,考生可在公布的9個小項目中任選1項作為田徑專項的考試項目),各專項的具體分值詳見附件。

(三)考試注意事項。

1.田徑專項和身體素質考試的100米、800米考試均在塑膠跑道進行,穿釘鞋考試的考生,必須使用0.6cm規(guī)格的鞋釘,不符合標準的釘鞋不允許進入田徑場,以免損壞跑道。請各地提醒考生準備好符合標準的釘鞋。

2.立定跳遠考試采用立定跳遠測距儀測量,考生只能穿平底鞋進行考試。

3.實心球形質及規(guī)格。實心球為圓形實心充氣、表面呈顆粒狀的膠球,男子實心球重6公斤,周長65厘米(±0.5厘米);女子實心球重4公斤,周長60厘米(±0.5厘米)。

4.其他體育專項考試注意事項詳見附件。

(四)準考證打印。

考生須登錄“2020年普通高考網(wǎng)上報名系統(tǒng)”后,自行下載并打印個人準考證,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2月1日至11日。今年起,不再由領隊向考生發(fā)放準考證。

三、成績公布及使用

(一)成績查詢。

考生可于2019年12月25日后,通過撥打聲訊電話118114或登錄廣西招生考試院網(wǎng)站“系統(tǒng)導航—成績查詢”欄目查詢體育高考成績。我辦不再向各市招生考試院(招生辦)發(fā)放考生成績條。

(二)成績形式及使用。

體育高考成績作為普通高考統(tǒng)考招生中體育類專業(yè)投檔和錄取的依據(jù),成績當年有效。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,對高考總分和體育高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,按綜合分投檔。綜合分計算公式為“綜合分=高考總分×70%+體育高考成績×(750/100)×30%”。綜合分相同時,按體育高考成績排序,體育高考成績也相同時,按高考總分排序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考試期間,各市、縣招生辦(考試院)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干部領隊,如縣招生辦因特殊情況不能派出領隊,應指定一名學校帶隊教師任領隊,負責本轄區(qū)考生體育高考期間的管理工作。領隊和考生要服從考點的管理,配合考點做好考試的組織工作。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購買短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各市招生考試院(招生辦)負責檢查,督促落實。

各市、縣要加強對帶隊老師和考生的管理與教育,嚴肅考試紀律,堅決杜絕徇私舞弊、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,確保考試的公平、公正。對違紀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,我辦將嚴格按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)、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(guī)行為處理暫行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)進行處理。

四、其他

2020年我區(qū)體育高考工作按本通知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如教育部出臺新的體育考試招生政策,則按教育部新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 

附件:2020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(yè)考試項目與考評標準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年10 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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